乌鲁木齐居民变更民族成份所需材料

导语 乌鲁木齐居民变更民族成份需要什么材料?乌鲁木齐居民变更民族成份要什么证明材料?乌鲁木齐本地宝为你解答。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二)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四)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

  (二)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乌鲁木齐户政业务电话、落户条件、办理材料、地点及业务网办入口。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