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地点+时限
导语 符合户口迁入政策的申请人按住房,配偶、子女、父母的家庭户口,亲属(朋友)房产上的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居住地社区户的顺序确定落户地址。
乌鲁木齐户口迁入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含乌鲁木齐县)城镇区域。
办理流程、地点、时限
(一)落户地址
符合户口迁入政策的申请人按住房,配偶、子女、父母的家庭户口,亲属(朋友)房产上的家庭户口,单位集体户,居住地社区户的顺序确定落户地址。
(二)办理流程及时限
线下办理:由落户地派出所户政接待室或社区警务室民警受理材料,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审核后报各分(县)局,各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批准完毕,签发《准予迁入证明》(通过“跨省通办”、“疆内通办”迁移户口的,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线上办理: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各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批准完毕,签发《准予迁入证明》(通过“跨省通办”、“疆内通办”迁移户口的,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办理地点
入户地社区警务室或派出所户政接待室。
(四)有关要求
1、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署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承诺的事项须承诺人到场办理;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应持居民身份证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2、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审核、审批户口业务,不得另行附加条件和证明材料。对申请市外迁入人员应当进行人像检索比对,发现有重复户口、冒用他人身份等情况的暂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存疑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只限其中的一个产权人申请户口迁入,其他产权人现场签署放弃落户申明。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体经营者应在经营地申请户口迁入,落户后迁移至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乌鲁木齐户政业务电话、落户条件、办理材料、地点及业务网办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