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弃选弃租怎么处理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现在“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中“住房保障”板块搭建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选房)通道”。弃选弃租处理方式一起来看看。

  乌鲁木齐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选房后弃选弃租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有认租确定资格而选择放弃或超时未确认租的,视为弃选,限制选房资格3个月。累计3次弃选取消保障资格。首次受限,可视为对选房规则理解不到位,本人可到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申请解限一次。解限时需接受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对选房规则的再次讲解。解限处理仅为一次,如再出现此类情况,均视为保障家庭主动弃选弃租行为,无理投诉的,根据具体情况取消保障资格。

  (2)已确定认租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弃租,限制选房资格1年,累计2次弃租取消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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