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2022年第5号)

导语 注意啦!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5号,餐饮食品合格76批次,不合格3批次,详见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餐饮环节的79批次餐饮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合格76批次,不合格3批次;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一)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希望餐饮服务中心使用的复用大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乌鲁木齐优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大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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