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停车路段类别动态调整方案
导语 《乌鲁木齐市停车路段类别动态调整方案》已经2023年11月3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正文!
为优化我市道路停车泊位资源配置和管理,有效促进停车泊位合理使用,降低市民临时停车成本,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放服务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我市“停车难、停车贵”等问题,对我市现行停车路段类别进行优化调整。
一、工作目标
遵循公益性为主、合理补偿经营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以及城市功能定位等要素,完善一类、二类、三类路段的划分,科学合理设置路段类别,降低市民停车成本,达到方便市民停车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停车路段类别调整以严控一类、缩减二类、扩充三类为原则,依据城市功能划分、商业繁荣度、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停车泊位利用率、停车场周转率等因素,对我市现行停车路段类别进行优化调整。
三、调整内容
(一)类别划分
一类地段:城市的商业中心区域;
二类地段:区域性商业中心及行政、医疗等公共设施中心区域;
三类地段:居住小区周边或其他沿街区域(除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其他道路)。
(二)适用范围
1. 经相关部门批准划定的道路临时停车场(泊位);
2.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青少年宫、体育场以及银行、保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单位)建筑红线内或配套建设的,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停车场;
3.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建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兴建(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
4. 社会资本在建筑红线外,利用公共资源独资修建的停车场;
5.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的公共场所内设的停车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可参照执行(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
(三)调整概况
一类地段:全市一类地段由原来的35条道路调整为3个商业圈(中山路商圈、大巴扎商业圈、友好商业圈)及10条道路;
二类地段:全市二类地段由原来的84条道路缩减为77条道路;
三类地段: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设置有实行收费管理道路停车位的城市建成区。
四、执行时间
2024年2月18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 乌鲁木齐市停车路段类别调整表
2. 商业圈示意图
(中山路商圈)
(大巴扎商圈)
(友好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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