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克拉玛依市上调低保标准

导语 今年克拉玛依市调整8类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8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每人每月)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50元调整为810元;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保家庭单人户“五类人员”的分类救助标准调整为150元;

  3、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00元调整为1300元;

  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400元调整为1610元;

  5、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1150元。

  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将在不耽误8月救助金发放的同时完成调标补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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