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遛狗不牵绳违法怎么处理

导语 近年来养狗的人越来越多,饲养宠物可以调剂人的情感、增添生活乐趣,但因为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给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

  在乌鲁木齐,携带犬只外出有么规定

  第十九条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体(肩)高超过三十五公分的犬只戴嘴套;

  (四)单位饲养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犬笼;

  (五)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六)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乌鲁木齐,遛狗不拴绳如何处罚?

  违反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养犬行为规范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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