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新疆口岸城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

导语 注意啦,新疆人民政府发布最新消息,离开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城地区塔城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等地需持48小时核酸。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城地区塔城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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