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参加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保障待遇有什么

导语 乌鲁木齐参加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5500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保障待遇

  (一)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待遇类别及标准

  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5500元。

  注意: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待遇,不享受产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待遇。

  (二)未达到定额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以内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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