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待遇

导语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4500元;剖宫产7500元。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待遇

  (一)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时,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及以上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待遇类别及标准

  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4500元;剖宫产7500元。

  温馨提示: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待遇,不享受产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待遇。

  (二)未达到定额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以内据实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乌市生育登记备案办理方式/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发放方式及生育待遇报销标准(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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