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请指南
导语 乌鲁木齐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开始啦,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申领使用消费券,具体可见申领平台哦。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一)产品购买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消费券使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一)补贴对象
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补贴产品
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冰箱(含冷柜)、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相关产品必须是经CCC认证,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吸油烟机家电类产品和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
三、补贴标准
本方案中,“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消费券申请入口:点击申请
消费券使用平台:翼支付APP
图源乌鲁木齐商务
四、消费者填报申请材料
消费者在服务平台活动页面进行资料提交、补贴核销等。
1.“以旧换新”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产品经销企业选定新机后,由经销企业负责指导消费者正确、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和申领材料。旧机现场核价,消费者自行选择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提供的收旧服务。
2.购买新机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产品经销企业购买新机后,由经销企业负责指导消费者正确、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和申领材料。
五、申领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与 “以旧换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产品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燃气相关产品的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更换旧产品的全景照片
7.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
(二)参与“购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家电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燃气相关产品需提交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新”补贴活动凭证》。
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开票日期和旧家电回收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家电购买人和消费券申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出现消费者退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服务平台,在消费者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如出现消费者换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服务平台,消费者需在家电经销企业的指导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在换货情形发生前消费者已获取补贴消费券,则需在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重新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领。
六、参与企业要求
(一)产品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并签署《家电(电子产品)企业承诺书》(见附;消费券核销企业应为辖区内的成品油、商超、餐饮、家电、电子产品等经营主体。
(二)经销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上“黑名单”。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
(五)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接受活动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六)确保购买人证件信息、消费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家电】可获乌鲁木齐家电以旧换新/购新指南、活动时间、消费券申请使用平台、补贴对象及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