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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新区(新市区)2025年幼升小家长的一封信

导语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2025年幼升小工作(即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即将开始,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能够准确、及时地进入所属国办学校就读,现将有关招生政策和报名须知告知家长,请各位家长务必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幼升小报名工作。

  一、报名入学条件

  1.招收高新区(新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本市户籍且持有高新区(新市区)有效居住证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学校公示的招生简章(简章将在学校门口、学区范围内社区及小区门口醒目处公示或社区推送)。

  2.残疾儿童。8月6日至8日,适龄残疾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1张1寸照片、残疾评定表、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人证)前往区教育局现场登记,由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全面规范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安置。

  二、报名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8月10日24:00)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址(https://xxbm.wlmqwe.cn/)报名或登陆(https://zwfw.xinjiang.gov.cn/)进入“新疆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至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入学。

  (二)预录查询(8月16日至8月17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查询申报结果。预审通过的,进入预录环节,等待预录学校通知录取结果;预审不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8月18日至20日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或前往学区学校现场咨询并同步完成网上申报。

  (三)现场接待(8月18日至8月20日)

  1.因未接到录取电话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证件前往学区学校现场登记并同步完成网上补报。

  2.对预录结果存在疑问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相关证件前往区教育局现场咨询点(详细地址:新市区天津北路1082号乌市第113中学长沙路校区)现场登记并同步完成网上信息变更。

  接待时间:

  10:30-13:30 15:30-18:30(北京时间)

  (四)线下核验(8月23日至8月26日)

  学校根据网上录取结果,通知被录取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错峰到校现场核验证件,核实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不要轻信提前招生、入校承诺及虚假广告等宣传,应通过正规渠道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或核实。如果您对以上工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在工作日及时与学区学校或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联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可获乌鲁木齐2025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入学条件、乌鲁木齐“教育入学一件事”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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