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准确、及时的进入所属公办学校就读,现将有关招生政策告知家长,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做好小学入学前的信息采集工作。
充满希望的2025年,我们的孩子即将步入小学一年级,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准确、及时的进入所属公办学校就读,现将有关招生政策告知家长,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积极配合做好小学入学前的信息采集工作。
一、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按照行政区划操作,天山区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原则上不录取持有乌鲁木齐市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2025年天山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出生于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的适龄儿童。
三、具有天山区常住户籍(2025年6月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户籍和学位的实际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且在2025年6月1日前取得。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2)世居搭户。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3)无房租住。需提供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公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房户不符。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和房产登记地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四、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1)提供父母及子女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社区备案的租赁合同)、父母及其子女在天山区居住半年(2025年3月1日以前)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2)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域指定的公办小学就读,若学区内生源已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五、请各位家长于即日起-8月10日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找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查找并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试运行)”服务事项或者登陆https://xxbm.wlmqwe.cn/,在页面上进行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系统暂不支持信息变更,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信息登记或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遇学区公办学校生源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学校就读。
提醒家长在考虑子女入学时,应提前向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不要轻信提前招生、入校承诺、虚假广告等宣传。
如果您对以上工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与居住地就近的学校或区教育局联系。
感谢您的配合!
天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0991-8857720、8813036
各学校咨询电话见附表,咨询时间:
11:00-13:00、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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