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经开区(头屯河区)幼升小家长的一封信2024

导语 致经开区(头屯河区)2024年幼升小家长的一封信已发布,其中详细说明了招生范围、报名材料等信息。

  尊敬的经开区(头屯河区)幼升小适龄儿童家长:

  经开区(头屯河区)2024年幼升小(即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能够准确、按时进入所属小学就读,现将有关安排告知家长,望认真阅读并配合做好幼升小报名工作。

  一、招生范围

  (一)202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年满6周岁,具有经开区(头屯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本市户籍持有经开区(头屯河区)有效居住证明(办理时间2024年6月1日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各学校招生年龄详见附件1)

  不符合学区内学校招生年龄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次年就近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至相对就近且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学校进行报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二)凡年满7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迟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社区提交延迟入学申请及佐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同一户籍和地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多子女家庭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8月8日-9日,各学校在大门口醒目位置处公示招生公告(简章),也可同步发布电子版招生公告(简章)至社区。

  (二)8月10日-16日,家长根据各学校招生公告(简章)要求,完成报名与材料审核。

  (三)8月17日-18日,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报名工作的家长,前往学校完成补报工作。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本市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籍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及所租房屋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的,户籍中需显示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提供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

  4.户籍与房产同一地址,适龄儿童父母分别为户主、房主且不在同一户籍簿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5.本市常住户籍在2024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6月1日(含6月1日)后至开学前迁入,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学校实际招生情况,予以统筹分配。

  (二)来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居民户籍簿。

  2.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打印件。

  3.如已购房,请携带房产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未购房,请携带租赁合同。

  注意:报名审核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

  (一)请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及材料审核。

  (二)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区教育局0991-3773072详询(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13:30,15:30—19:00)。

  附件:

  1.经开区(头屯河区)小学入学年龄一览表

  2.统筹适龄儿童接收学校

  3.幼升小报名材料审核所需复印件要求

  4.经开区(头屯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进行解释

  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经开区(头屯河区)小学入学年龄一览表

  一、6岁半(2018年2月28日(含28日)前出生)入学学校

  1.高铁片区:126中学(慈湖路校区)、126中学高铁校区(124中学);

  2.中亚北路片区:市实验学校、123小学;

  3.嵩山街南片区:136中学;

  4.嵩山街北片区:156中学(兵团二中经开校区);

  5.西湖片区:57中学

  二、6岁3个月(2018年5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入学学校

  1.高铁片区:126中学喀湖路校区(125中学);

  2.中亚南路片区:122小学;

  3.嵩山街片区:144中学(127中学嵩山街校区)

  三、6岁(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入学学校

  1.嵩山街北片区:126中学金融校区(134中学);

  2.白鸟湖片区:124小学、139小学、143中学;

  3.火车西站片区:78小学、81小学、83小学、85小学;

  4.钢城片区:91小学、92小学、93小学;

  5.原两河片区:萨尔达坂学校

  注:以上片区为学校所在位置,不代表学区划分。

  附件2

  统筹适龄儿童接收学校

  一、126中学教育集团:慈湖路校区学区内满6岁3个月、未满6岁半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喀湖路校区;高铁校区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半,慈湖路校区、喀湖路校区满6岁、未满6岁3个月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金融城校区;

  二、市实验学校、123小学学区内满6岁3个月、未满6岁半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122小学;市实验学校、123小学、122小学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3个月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81小学;

  三、136中学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半的适龄儿童统筹至143中学(实验学校望谷路校区);

  四、156中学(兵团二中经开校区)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半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126中学金融城校区(134中学);

  五、57中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半的适龄儿童统筹至萨尔达坂学校;

  六、127中学学区内满6岁、未满6岁3个月的房户一致户籍适龄儿童统筹至81小学,随迁适龄儿童统筹至78小学。

  注:接受统筹的适龄儿童需满足原学区学校招生条件(除年龄)及统筹学校招生年龄,否则不予接收;接受统筹的适龄儿童可按照接收学校招生公告进行报名,小学期间不可办理转学插班至原学区学校。

  附件3

  幼升小报名材料审核所需复印件要求

  一、户口本复印件格式(A4纸、横向、在同一页面)

  情况一:户口本户主和房产材料持有人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为同一个人

  情况二:户口本户主和房产材料持有人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但不是同一个人

  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复印件。

  情况三:户口本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材料持有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时,如为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页须注明为世居(出生报户),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并提供父亲和母亲在乌市的无房证明(至房产大厦查询打印)。

  二、房产材料复印件格式(A4纸)

  情况一:房产证

  复印在户口本复印件背面。

  情况二:购房合同

  合同封面、购买人信息页、房产名称地址页、房产交付日期页、甲乙双方签字盖法人章按手印页,正反面复印。

  (注意:房产材料和户口本地址为同一地址,显示路段或门牌号不一致的,由所在社区出具两者为同一地址的证明。)

  情况三:租房合同

  复印在户口本复印件背面。

  三、居住证打印件格式(A4纸)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本市居住证打印件。

  附件4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乌鲁木齐各区(县)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及学区划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