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电动自行车上牌最新消息

导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详见正文!

  2021年7月15日起新疆电动自行车无牌照不得上路!

  1、办理材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向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的出厂合格证明。

  2、上牌费用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落户只收取每副15元的号牌费(包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采用电子化行驶证,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上牌落户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合证证、购车发票等材料。

  推荐阅读:新疆电动自行车电子化行驶证如何查询(附流程)

  推荐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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