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布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标准

导语 4月9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标准。

  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和阳性感染者流调情况,经专家组研判,前期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划定8个封控区、7个管控区和7个防范区。4月9日0时至20时无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1、封控区解除标准:

  一是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是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是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以上条件均满足经研判评估,所在区(县)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解除封控。

  2、管控区解除标准:

  一是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是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是解控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防范区解除标准:区(县)范围内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解控。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地图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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