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可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所有成员均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办理了《居住证》;

  3.职校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满五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本市缴纳社保;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六)市、区(县)人民政府、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受家庭人均年收入规定限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乌鲁木齐公租房申请材料/条件/流程/线上申请查询入口及官方政策文件。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