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导语 注意啦,自2025年1月1日起,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利率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调整后,首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如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无需借款人单独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相关政策自动调整贷款利率,借款人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正常还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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