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惠民保投保须知

导语 “红山惠民保”突破传统商业保险限制,不限年龄、职业、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和户籍,凡乌鲁木齐市基本医保和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

  红山惠民保投保须知

  1、投保对象

  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包含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参加“红山惠民保”。若参保对象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购买。

  2、投保条件

  投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参保人须正常参加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参加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可参保“红山惠民保”。对于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承保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年度保费

  基础版产品99元/人/年,升级版产品159元/人/年。

  4、投保周期

  项目参保周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实行参保期内集中参保,统一生效。

  5、保险期间

  本项目的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期间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6、等待期

  本产品不设置等待期

  7、参保份数

  每位被保险人仅限壹份,超出壹份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8、缴费人与被保人的关系

  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须确定对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拥有法定监护权,确定所填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信息真实有效,确定承担为该未成年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办理保全理赔等义务;如有不实,该监护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约定:参加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参加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缴纳保费。

  三、同一次就医跨年度,首次投保人员在保险责任期起始日(2025年1月1日)以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次保险责任。

  四、本产品为医疗费用补偿型,总体给付原则是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侵权人或侵权责任承担方及商业保险机构等)汇总给付金额不超过投保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红山惠民保】可获乌鲁木齐红山惠民保缴费时间/入口/待遇享受期/参保对象/保障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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