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能保障什么?

导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购药等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一定限额以上的部分,在年度限额内由统筹基金按比例给予支付,最高支付额度在“3000元+20000元”以上。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标准。

  主要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疾病诊断、疾病治疗所发生的政策范围的检查、治疗、购药等费用。包括普通门诊费用保障、门诊日间手术费用保障、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门诊特殊药品费用保障

  普通门诊费用保障。主要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疾病诊断、疾病治疗所发生的政策范围的检查、治疗、购药等费用。

  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主要保障实行门诊慢特病管理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购药等费用。

  门诊特殊药品费用保障。主要保障职工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特殊药品进行药物治疗,实行“定患者、定医疗机构、定医师”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药品费用。

  门诊日间手术费用保障。主要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日间手术进行治疗的检查、治疗、购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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