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什么时候执行

导语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乌鲁木齐同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近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执行时间:乌鲁木齐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利率执行,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5月18日起参照新利率执行。

  举例:

  以一笔金额8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3416.13元降至3308.46元,减少107.67元,贷款总利息支出将减少3.88万元。

  以一笔金额50万元、期限2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将由2798.08元降至2735.59元,减少62.49元,贷款总利息支出将减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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