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17-2018年度取暖补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

导语 乌鲁木齐2017-2018年度取暖补助开始发放了,以下是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的取暖补贴的补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的详细信息。

  取暖救助标准:

  (一)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燃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方式集中供暖的,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参照乌鲁木齐市廉租房标准)之内的,进行全额救助;超出50平方米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二)对城乡困难家庭采取自供暖的,每户每年按3吨煤标准救助冬炭费。

  取暖补助申请条件: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城乡低保边缘对象。

   (四)组织部门确定的社区“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农牧区“四老”人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在乡退伍老军人)。

  (五)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

  温馨提示:以上所有人员均需要具有本市城乡常住户籍

   对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经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县)民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乌市各类补贴(见习、求职创业、实习补贴等)申请指南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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