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导语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符合在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

办理材料

参保单位变更登记材料: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个人变更登记材料: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登记信息与参保职工本人基本信息不符,为不影响其缴费及待遇享受,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流程

1) 参保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内容。

2)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

3) 对于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补全后再来办理。

办理地点

米东区分中心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业务办理地址: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991-3305028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中心

业务办理地址: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991-3107675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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