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车辆报废申报条件

导语 乌鲁木齐交警开查!达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请尽快办理注销手续,,企业及个人名下有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并有报废需求,可联系回收公司。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目前,乌鲁木齐市各辖区交警大队已对辖区内黄标车所属企业及个人展开溯源工作,并督促所有人或企业尽快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交警部门提醒,企业及个人名下有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并有报废需求,可联系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会派专人上门,取车同时须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车辆相关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此后由回收公司全程办理车辆报废相关手续,车主无需再往返车辆管理所。车辆拆解报废完毕,回收公司会将由车管所开具的车辆注销证明邮寄到家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报废】可获车辆报废回收企业地址、报废指南、报废补贴及报废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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