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医科大学六附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 经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正文!
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2月4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2月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4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4日(含)后出生的人员。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5),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6)。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12月13日19:00。
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9号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行政综合楼三楼组织人事科303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进行报名;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A4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至一面A4纸上);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PDF格式);
(4)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电子版免冠证件照;
(6)电子版《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此项资料无需扫描;
(7)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岗位代码B06011、B06014为考试制岗位,考核环节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40%。
其余岗位为考核制岗位,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1)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满分15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此项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
(2)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工×60%;
考试制岗位总成绩计算:
笔试卷面满分为150分;面试、试工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5)×30%+面试×30%+试工×4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在官网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2.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线索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巫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39093
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33120
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ykdlfy.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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