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风路实施潮汐车道的通告

导语 注意啦!自2021年12月15日起,乌鲁木齐交警将东风路(西后街至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之间路段)西向东方向最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

  为进一步提高东风路的通行能力,缓解东风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起,将东风路(西后街至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之间路段)西向东方向最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每日8时至10时30分,将潮汐车道设置为由东向西方向的车道,禁止车辆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此路段由东向西方向调整为三条车道,由西向东方向调整为一条车道。

图源乌鲁木齐交警

  二、每日10时30分至次日8时,将潮汐车道设置为由西向东方向的车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此路段东西双向各保持两条车道通行。

图源乌鲁木齐交警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潮汐车道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遵守交通法规。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为宣传教育期,2021年12月23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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