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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乌鲁木齐市市居民身份证办理点持续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疆内通办、全市通办业务,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乌鲁木齐市各居民身份证办理点在受理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补换领业务中取消了相关证明材料,群众只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当场进行书面承诺即可予以办理;

办理材料

一、跨省异地

年满16周岁公民请持:

1、本人户口簿页;

2、本人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③学生证④学籍证明⑤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3、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窗口审核符合条件后本人当场填写)。

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办理。

户口簿能证明监护关系的请持:

1、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

3、户口簿监护人页;

4、户口簿本人页;

5、以下材料之一:监护人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本人①学生证②学籍证明③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6、签订《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窗口审核符合条件后监护人当场填写)。

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请另持以下材料之一:

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二、疆内异地

在乌鲁木齐市就业、就学、居住且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新疆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的持:本人户口簿页;本人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③学生证④学籍证明⑤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办理并提供监护人材料。

户口簿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户口簿监护人页;户口簿本人页及以下材料之一:监护人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本人①学生证②学籍证明③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

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三、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办事指南:点击查看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本地证15个工作日,异地证20个工作日。通过邮政EMS邮递的,本地证7至15个工作日,异地证7至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各区县身份证办理地点及时间: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乌市身份证办理地点/入口、异地办理/补办视频讲解/指南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