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

导语 8月16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发布《乌鲁木齐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

  清单分为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对包括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住房物业管理费等13项明确了具体收费标准。

  其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按照新发改规〔2022〕14号、乌发改规〔2024〕1号、乌发改规〔2024〕2号文件执行,停车时长不足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公共停车:

  一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每车每小时收费0.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40元。

  二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每车每小时收费0.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30元。

  三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每车每小时收费0.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20元。

  车行道停车泊位:

  一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免收停车服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40元。

  二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免收停车服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30元。

  三类地段白天时段首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之后每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夜间时段免收停车服务费;连续停车每日最高限价20元。

  新能源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减半收取。

  医院停车:

  就诊、急诊、复诊患者(或者为患者服务)车辆凭当日检查、治疗、医药等有效收费票据,免收固定一辆车4小时的停车费;住院患者(或者为患者服务)车辆凭住院押金票据,在住院期间,每天免收当日固定一辆车4小时的停车费;超出上述时间按照同类地段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停车首小时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同时对就诊、急诊、复诊、住院患者(或者为患者服务)车辆停车费实行每日最高限价,一类地段25元/车、二类地段20元/车、三类地段15元/车。其他社会车辆按照同类地段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此外,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此次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目录将根据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图源乌鲁木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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