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起乌鲁木齐市停止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导语 注意啦,6月25日起乌鲁木齐市停止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启动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国发〔2023〕14号),我市制定《乌鲁木齐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乌政发规〔2024〕1号)及《乌鲁木齐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于2024年4月23日印发实施。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4年6月25日起停止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对6月25日前社区已受理的在办业务,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须于7月5日前完成核准工作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6月25日,启动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具体申请条件、审核流程可在安居广厦小程序查询,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社区咨询申请。

  2024年6月20日

  推荐阅读: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乌鲁木齐市经适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网上办理入口及最新通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