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无疫小区认定流程

导语 目前,乌鲁木齐市已经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无疫小区”创建标准》,初衷是为了高标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强化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坚决有效阻断疫情社区传播,努力实现创建小区“疫情零输入、居民零感染”,进而推进我市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

  “无疫小区”创建程序包括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即评即公布的原则创建;达到创建标准的小区居民自愿提出,小区所在社区(村)负责向所在地街道办处事(乡、镇)书面申请,街道(乡、镇)初核后向所在区(县)上报,同步开展初评,区(县)统一组织复评,通过为期三天的组织评估观察期即可认定达标为“无疫小区”。经综合评定明确为“无疫小区”后,通过媒体平台对外公布。“无疫小区”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小区新增阳性感染者,则取消认定。

  “无疫小区”达标标准主要有五项内容,遵守居民行为规范,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等;生活物资保障服务管理规范;公共环境消杀规范;关心关爱互助氛围浓厚,线上线下无群众投诉;突出党建引领,积极发动引导群众自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创建成为“无疫小区”后,居民即可在小区内有序活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无疫小区】可获新疆无疫小区创建标准、认定方式、管理措施(若公布名单也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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