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导语 城市垃圾的数量和城市人口的数量是成正比的,数十万人口的城市每天所产生的垃圾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围绕垃圾处理所产生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昌吉市城市垃圾清运费是如何收缴的?

  答:昌吉市城镇居民垃圾清运费按照1.5元/人/月收缴;

  商业用房(使用面积)垃圾清运费为1.00元/平方米/月;摊点垃圾清运费为2.00元摊点/天(4平方米以内);公共场所垃圾清运费为0.80元/平方米/月

  二、现行的城市垃圾清运费标准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答:2001年3月1日。

  三、城市垃圾清运费是由哪个部门收取的?

  答:由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收费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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