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上调
导语 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上调了全疆城乡低保水平,全疆城乡低保对象的月补助增加,以下是乌鲁木齐本地宝为您带来的详细信息。
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自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疆城乡低保水平。
调整内容:
提高全疆现有78.6万城市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10元,提高全疆现有176.5万农村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15元。安排1.7亿元用于帮助喀什、和田地区新增农村低保10万人。
调整对比图:
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城市低保补助 | 300元/月 | 310元/月 |
农村低保补助 | 161元/月 | 176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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