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上调

导语 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上调了全疆城乡低保水平,全疆城乡低保对象的月补助增加,以下是乌鲁木齐本地宝为您带来的详细信息。

  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自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疆城乡低保水平。

  调整内容:

  提高全疆现有78.6万城市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10元,提高全疆现有176.5万农村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增加15元。安排1.7亿元用于帮助喀什、和田地区新增农村低保10万人。

  调整对比图: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城市低保补助 300元/月 310元/月
农村低保补助 161元/月 1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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