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乌鲁木齐不动产继承业务分为有公证继承和无公证继承,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可见正文了解。
乌鲁木齐不动产继承业务如何办理
第一种(有公证继承):
作为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人,要和其他继承人事先确认好继承权归属后,可以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公证确定的合法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产权证明、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经过审核后,资料齐全且继承权公证书真实合法有效,就可以在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窗口办理继承登记(公证处办理快,但需收取一定公证费用)。
第二种(无公证继承):
选择在不动产窗口办理继承登记,可以由一名法定继承人持资料先到窗口来预约继承权前置审查,材料经初审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全部法定继承人前来做笔录、询问、视频。
办理要求: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历史户内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抵挡)、婚姻状况证明、子女情况、父母情况、人事档案、遗嘱(如有),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申请继承转移登记。经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资料齐全,并且征询异议公告60日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就可以正常为您办理登记业务。
在《民法典》实施前(即2021年1月1日前)死亡的被继承人,其公证遗嘱优先,可由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公证遗嘱及遗嘱继承公证书前来申请登记,登记窗口受理审核,资料齐全且继承公证真实合法有效的可办理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不动产登记网上平台入口、乌市不动产线下地址、咨询电话及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