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红山科创英才集聚计划哪些人可以申请

导语 2024年度乌鲁木齐市“红山科创英才”集聚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外国高端人才、自贸试验区科创人才、科技“小组团”人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正在开展。

  除外国高端人才项目,其他项目类别申报人和团队成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申报人应在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目前在聘(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需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合同,方能依托用人企事业单位申报),依托单位自筹经费与财政拨款比例不低于2∶1,经依托单位同意推荐后申报,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申报人项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需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市化工、钢铁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申报的研究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以解决重大社会发展难题或带动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 曾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高、影响力大,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

  3.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及科研组织管理能力。

  4.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应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需与依托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且每年在该单位服务不少于6个月)。

  5. 曾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科学技术奖,或具有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均为前三位)。

  6. 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作为附件上传,包括博士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年龄证明、取得成果(科技进步奖项、承担国家自治区项目立项书和人员表),依托单位提供申报依托单位承诺书,落实项目管理等相关责任。企业作为依托单位需提供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等)。

  (二)外国高端人才

  1. 申报人应为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聘请的外国人才(技术或管理骨干),技术水平、管理理念先进,且为我市重点行业发展所需人才。

  2. 申报人应为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 项目获批后2年内,申报人在我市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为柔性长期工作。

  4. 依托单位具有完备的外国人才管理制度,为外国人才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人才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与外国人才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人才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显著成绩或预期成效。

  5.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作为附件上传,包括申报人职务或学位证明材料,以及外国人才管理制度、合作协议(需中英文和外国人所在国三种语言协议并盖章)。依托单位应提供承诺书,并落实项目管理等相关责任。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等)。

  (三)青年拔尖人才

  1. 青年拔尖人才

  (1)项目研究方向具有相对优势、取得一定学术成就,在所研究的技术领域崭露头角,在我市化工、钢铁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前沿取得较高水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从事的科技活动属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围绕经济社会需求。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需与依托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且每年在该单位服务不少于6个月)。

  (4)作为主要成员具有参与过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经历。

  2. 青年科技骨干人才

  (1)在我市企事业中从事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科技创业等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的科技人才项目属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围绕经济社会需求;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在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驻乌高校、科研院所人员,需与依托单位签订用人合同,且每年在该单位服务不少于6个月)。

  (4)青年科技骨干人才研究方向和任务目标属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科技、应用研究的前沿问题,在相关研究领域有明显创新潜力。

  (5)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作为附件上传,包括人才相关学位、年龄证明,申报人参加的国家、自治区项目立项合同和人员表等材料,依托单位应提供承诺书,落实项目实施管理等相关责任。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近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等)。

  (四)创新创业团队

  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能够围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支持创业人才携带自主创新或引进成果创业转化,促进带动经济效益。

  2. 创新创业团队结构稳定、专业合理,成员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核心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团队整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0人。每个支持周期,核心成员仅允许参与申报1个创新团队。支持周期内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之一应为依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3.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其他核心成员不超过55周岁。团队成员应为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4. 企业作为依托单位,应在市域创办时间2年以上且不超过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合计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

  5.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相关佐证作为附件上传,包括团队负责人学历或职称、股权情况,以及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体现资产负债、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研发投入等。依托单位应提供承诺书,落实项目实施管理等相关责任。

  (五)自贸试验区科创人才

  1. 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规划设计、平台建设、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航运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旅游策划、文化创意、大数据、先进制造业、临空产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等自贸试验区急需领域的专家研发类项目,支持其发挥才能,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为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2. 依托单位应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 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整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0人。团队成员需与依托单位签订2年以上用人合同,且每年在该单位服务不少于6个月。

  4. 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申报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5周岁。

  5. 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应符合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产业化开发潜力,前景广阔。

  6. 需提供相关佐证作为附件上传,包括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等(体现自贸区乌鲁木齐片区内)、团队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企业作为依托单位需提供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体现资产负债、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研发投入等)。依托单位应提供承诺书,落实项目实施管理等相关责任。

  (六) 科技“小组团”人才

  1. 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建设领域,精准开展科技领域“小组团”柔性引才,引领辐射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化工、钢铁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合作等创新工作。

  2. 重点支持引进疆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3. 科技“小组团”人才项目团队成员为疆外各省市和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团队,以专技人才为主。核心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名,不超过8人。每个支持周期,核心成员仅允许参与申报一个“小组团”。

  4.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

  5. 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相对突出的贡献或荣誉(如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奖项)。

  6. 团队与受援的乌鲁木齐市单位已签订意向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目标任务、预期成果等。

  7. 每个项目支援周期原则上为3年。每个团队至少支援一个周期,团队成员1年内在疆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8. 需提供相关佐证作为附件上传,包括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职称或取得荣誉凭证,团队在相关领域拥有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等。企业作为依托单位需提供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体现资产负债、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研发投入等)。依托单位应提供承诺书,落实项目实施管理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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