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失业补助金及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延长

导语 最新消息!昌吉州失业补助金及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延长啦,如果你在2021年期间失业,现在还可以申领哦!

  1、文件依据

  《关于延长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3个月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1〕116号)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符合条件却未申领的还可以办理哦~

  2、本次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3、本次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缴纳失业保险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温馨提示

  以上两项待遇原定受理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现符合上述申领条件却未申领待遇的人员,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申领业务。

  上述所说延长期限是指延长受理期限,并非延长失业时间,也就是说2021年12月31日以后失业的人员并不符合领取条件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乌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及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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