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克拉玛依养狗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导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如在克拉玛依养狗,需进行养犬登记!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本市的合法证明,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个人办理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二)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应当提交残疾人证明等材料。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具有独立场所,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单位办理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凭证;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犬只专门管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四)单位饲养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图片及说明。

  本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公布辖区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依法确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作为狂犬病免疫点。养犬人应当携带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到狂犬病免疫点接种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犬只在接种狂犬病疫苗时,应当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对犬只再次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应当有犬只照片,并载明养犬人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养犬地点、犬只品种及出生日期等信息;电子身份标识载明的信息应当与免疫证明内容一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狗证】可获乌鲁木齐及疆内其他地区狗证办理材料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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