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稳岗返还标准是多少

导语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稳岗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二、经办流程

  乌鲁木齐采用“免申即享”的社保经办模式,经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比对校验后,人社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三、确认申请平台

  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若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系统会自动弹出确认窗口。申请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点击“同意”或“放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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