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导语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以下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一)年满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我市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乌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及问题解答。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