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具体流程
导语 港澳通行证需要在新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接待室(大厅)办理,办理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出入境受理机构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出入境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申请人领取证件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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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
证件费60元/本,签注费用根据类型不同费用不同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信息,经审核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录入系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自受理录入系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不含邮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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