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新疆兵团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631个,招聘人数2398名。招聘对象+报名条件可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1.参加本次招聘岗位1631个,招聘人数2398名。
2.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者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3.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9号)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毕业证书落款年度近3年(含毕业当年度,即2023年1月1日后毕业的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1.招聘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13日至2007年8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为在疆服务期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的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中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8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人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宜。
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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