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政法学院招聘报名条件
导语 2025年新疆政法学院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其中专任教师岗101名、辅导员岗10名、教辅专业技术岗11名,报名条件详见正文!
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需求的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博士、高级职称者及特殊人才,学校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全年招聘。
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27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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