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十三师红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导语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招聘计划

  此次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人,涉及32个岗位。其中:医疗卫生类岗位28个,计划招聘59名,综合管理类岗位4个,计划招聘4名。其中: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银龄专家3名(外聘人员),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28名。

  拓展消息: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对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急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需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类本科生和护理专科生的岗位。

  推荐阅读:2024下半年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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