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切实做好乌鲁木齐市2026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乌鲁木齐市2026年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工作,切实做好乌鲁木齐市2026年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应、历届初、高中毕业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运动训练专业可招录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技工院校)。
二、考试与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照市级统筹为主、学校自主招生为辅,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即参加2026年自治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基础测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测试按照自治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执行。专业基础测试(面试)由各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及需求自主组织开展。
(三)录取办法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办法。本市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后,根据考试成绩及意愿,通过“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四批次和第五批次志愿,选择就读学校及专业。乌鲁木齐市聋人学校、乌鲁木齐推拿职业学校、乌鲁木齐市体育运动学校为自主招生,无需填报志愿。
综合高中实验班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志愿填报及录取按照《2026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四批次志愿。可填报批准的当年有招生计划的公办中等职业院校及专业,分三组〔职普融通实验班、五年制高职(高级工)、三年制中职(中级工)〕,职普融通实验班可填报一个志愿,五年制高职(高级工)和三年制中职(中级工)可各填报三个平行志愿。本批次每名考生共可填报七个志愿,其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原则上投档分数不低于2026年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80%,七个志愿中填报学校及专业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
第五批次志愿。可填报批准的当年有招生计划的民办中等职业院校及专业。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平行志愿,三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及专业的先后顺序由考生及家长确定。
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招生学校专业基础测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凡志愿备注须参加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面试)的专业,考生须先取得招生学校专业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对应志愿。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及内容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开展专业基础测试(面试)的招生学校须在测试前一周向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基础测试(面试)方案。各招生学校应在志愿填报前完成专业基础测试(面试)。凡组织学生专业基础测试(面试)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2.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即未参加2026年自治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录取办法。历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招生学校及专业,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后,根据招生计划空额情况,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组织测试后择优录取。
(四)疆内其他中职院校招生录取。自治区及地州(市)所属职业院校招生工作一般为自主招生,考生须自主与招生学校联系,进行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方式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s://jyt.xinjiang.gov.cn)查询2026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院校名录,可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xinjiang.gov.cn)查询2026年具备技工教育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招生名录,获取全疆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生通讯,进行咨询了解。
(五)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招生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自治区教育厅将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https://www.xjzk.gov.cn)公布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疆招生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系统,根据中考成绩和意愿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录取根据所填报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可通过新疆招生网查询。
三、招生分专业计划
市属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隶属关系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统一审核,报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后确定。各学校在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情况下,根据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可适度增调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学校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须于10月8日前根据隶属关系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复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批准。
四、招生管理
(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自主招生学校或专业须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原则上于7月15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建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招生录取阶段,要准确公示、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录取考生报到,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末。
(二)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的学校,必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自治区)教育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招生;未经许可,不得跨省招收或联合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三)各中学要对学生报考情况进行合理引导,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职业(技工)学校索要或收受费用或实物;严禁初中学校向中介、职业(技工)学校收取招生回扣、介绍费、人头费等;严禁有偿买卖初中毕业生个人信息。
(四)各招生学校须于8月、9月的每月24日前,将分专业招生进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并根据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备案;市属职业学校须于10月24日报送中职招生工作总结。
五、学籍注册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原则上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职】可获乌鲁木齐中职、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表、中职资助政策、后续录取查询等信息(小编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