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公告
导语 自治区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9月10日,更多可见正文。
为完善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价体系,推进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服务建设,让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享受到正规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综合评价考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实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下半年起,在我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是否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由考生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生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9月10日登录“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网址:xinjiang.moycp.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签署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附件1)。考生每次可根据当次自学考试报考课程选择1-4门相应课程报名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报名网络助学需向“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支付网上学习费用(170元/课程),网上学习费用不包含该课程的国家统考报考费及教材费。
三、网络助学时间与方式
“慕享云测评学习与管理平台将于”2025年7月11日至10月24日开放,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平台开放时间内通过电脑登录网站平台或通过手机下载“慕享APP”进行学习,电脑端学习与手机端学习进度同时同步。“慕享APP”可在手机应用市场自行下载安装。
四、网络助学课程清单
参加本次网络助学综合评价的考生需根据《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清单》(附件2)中的124门课程选择报名学习,清单中没有的课程暂未列入本次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范围,具体上线时间请关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发布。
五、网络助学与测评内容
(一)网上课程学习。网上课程学习由课件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组成。学习与测评平台将依据考生网上学习时长及考生参与知识点练习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二)网上阶段作业。考生每门课程将通过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作业得分,最终以各次阶段作业的最高得分计算该项成绩。
(三)网上综合测评。考生在完成前述两项学习和作业任务的前提下,可参加网上综合测评单元。平台将根据相关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自动生成3套电子试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网上综合测评,在综合测评开启和完成阶段,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真人比对。网上综合测评最终成绩以3次测评的平均分计算。
(四)网上学习表现。平台将通过签到打卡、作业完成度、学习过程连贯度、活动分享等方面记录考生学习表现,最终以课程为单位,形成客观学习表现评估并计算相关成绩。
六、课程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四部分组成:网上课程学习占30%;网上阶段作业占30%;网上综合测评占30%;网上学习表现占10%。
七、课程综合评价成绩的使用
考生完成网络助学测评后取得的课程综合评价成绩,与考生当次参加国家统考取得的该课程笔试成绩,按比例(4.5:5.5)合并得到该课程的最终成绩,即:课程最终成绩=课程综合评价成绩×45%+国家统考课程成绩×55%。如考生课程最终成绩低于国家统考成绩,则考生该课程最终成绩仍以统考成绩为准。课程最终成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认定和公布。
八、课程综合评价成绩有效期
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当次有效,考生再次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需重新报名交费,并完成学习、考核。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参加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取消其综合评价成绩或参加综合评价资格。
附件:1.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
2.网络助学综合评价课程清单
附件1
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活动,了解并接受包括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课程资源、学习流程在内的学习方式、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清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1.本人以真实身份参加网络助学学习,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线上自主学习任务。
3.按时参加线上集中学习,配合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二维码签到等技术手段进行身份确认和考勤登记工作。
4.独立完成知识点练习、阶段作业和综合测评,不违纪舞弊。
5.线上自主学习时,按要求将摄像头调至最佳角度,配合网络学习与测评平台拍照点名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考勤登记。
6.如有违反规定,同意取消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或参加综合评价的资格。
承诺人:
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网络助学注册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