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头屯河农场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导语 根据《十二师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头屯河农场实际,公布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

  (二)招生对象:头屯河农场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时间和方法

  1.线上预报名时间:

  【7月8日0:00--8月16日24:00】

  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手机微信扫描学校提供的信息采集二维码,并按照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2.线下核验材料、报名登记时间:

  8月17日——8月22日

  上午9:30-13:00,下午16:00-18:30

  3.为了保障招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所有参加线上预报名的家长,无论是否完成第一阶段线上预报名,均需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按时间节点到学校大门口招生处参加现场核验、登记。

  8月17日:同和幸福城一社区、二社区

  8月18日:绿洲街南社区、北社区

  8月19日:大门院社区

  8月20日-22日:因特殊原因未在线上报名现场补报学生

  现场核验、登记方式:在核验、报名登记时间内,家长手持材料在学校指定区域报名登记,核验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4.要求: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三、提交材料

  1.人户合一

  (2024年6月1日前将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调整一致,并在本辖区内实质性居住):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2)适龄儿童父(母)的实际居住所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与户籍地址一致。

  (3)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2.有户无房

  (户籍在本辖区,但并未在辖区内购房或实质性居住):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社区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3)社区开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

  3.有房无户

  (在本辖区购房并长期居住,但未将户口迁至本辖区):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实际居住所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辖区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社区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

  4.无户租住

  (在本辖区租房并长期居住):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

  (2)提供头屯河农场相关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居住证。

  (4)社区开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明(需同时证明所租住房屋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案,请各位家长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以便提高审核效率,节省家长等待时间。

  现场资料审核要求: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袋面上写明孩子的姓名及家长联系方式)

  招录顺序

  学校按照“人户合一”→“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租住”优先级顺序分批次就近分配入学(相同优先级按年龄排序)。备注:当学校学区范围登记的学生数量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超出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不服从安置入学的,不再安排学位。请家长准备好相关材料,调整心理预期,做好学生入学准备。

  学校将审核材料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审核备案,与乌鲁木齐同步分配录取,录取学生名单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温馨提示

  1.学校将于报名登记工作日早上9:30开始发号,请各位家长排队领取,保持良好秩序,按照号码顺序排队报名登记。

  2.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熟知学校的工作安排及现场审核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超过规定登记时间的,学校不再受理,请予理解支持。

  3.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可以到学校随班就读(需提供残疾证)。

  4.登记时留的电话号码必须准确且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登记时记得扫学校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关注短信通知,并根据要求完善登记后的相关工作,以便开学时顺利报名注册。只登记没完善后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91--3101539 0991--3073723

  刘老师:13201280562

  霍老师:15639585650

  胡老师:17789341880

  招生监督电话:

  头屯河农场学校校长办公室:

  0991-3112999

  第十二师教育局后勤保障中心:

  0991-3073729

  本招生意见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办组长负责解释处理。

  附件1:资料审核复印件格式

  附件2:头屯河农场学校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乌鲁木齐各区(县)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及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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