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阶段性降低社保费减免政策

导语 注意啦,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一)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领条件

  在我市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享受标准和时限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办理流程

  此项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无需申请。

  (五)所需材料

  无

  (六)申请时限

  无

  (七)办理方式和咨询电话

  办理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新疆社保查询入口、缴费标准及社保办事指南(材料、流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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