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烟花爆竹销售点2024

导语 2024年春节期间第八师石河子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及点位已进行公布,市区及北泉镇镇区不设临时零售点。

  一、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设置及销售时间

  2024年春节期间师市辖区内共设置19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河子市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师环攻坚办〔2022〕13号)要求,市区及北泉镇镇区不设临时零售点,临时零售点销售许可有效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4日,具体点位布置如下。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以下知识请牢记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广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没有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有购买烟花爆竹需要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有资质的正规单位购买烟花爆竹。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焰火燃放安全规程,远离易燃、可燃物和建筑物。

  四、监督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

  应急管理局:0993-2860000

  公安局:11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新疆/乌鲁木齐烟花爆竹购买地点、价格、购买/燃放时间及禁鞭公告(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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