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新疆辖区发行公告

导语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新疆辖区公告来了,内容详细说明了各地区的发行数量及预约安排。

  为便于公众了解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图案见附件1,面额为5元,直径30毫米,材质为黄铜合金。公众防伪特征见附件2。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新疆辖区发行数量67万枚,各地、州、市分配数量见表1。

  表1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新疆辖区分配数量(单位:枚)

  二、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统称承办银行)共同承担新疆辖区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工作,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预约兑换网点和每个网点的可预约兑换数量等信息。

  三、预约安排

  承办银行于2023年11月22日22时至11月23日24时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线上预约业务。线上预约业务通过线上各渠道办理,公众可登陆各承办银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

  四、预约核实期安排

  2023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为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附件3)。

  公众若代他人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兑换安排

  承办银行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预约兑换业务。公众可按照约定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约定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兑换业务。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未兑换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并影响下一次普通纪念币兑换,请预约成功的公众按时办理兑换。

  六、余量兑换安排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兑换期结束后,新疆辖区将于12月8日至12月14日分两阶段开展余量兑换工作,其中第一阶段12月8日至12月11日为公众个人兑换期;第二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为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并行期同时接收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申请,优先办理个人兑换。新疆辖区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开展本次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余量兑换工作,并遵循“先到先得,兑完为止”的兑换原则。

  七、预约兑换限额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每家单位团体兑换限额为500枚。

  八、身份证件要求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公众在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兑换业务时,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单位团体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兑换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兑换时需出示有关证件,具体要求与《新疆辖区2023年贺岁币等五种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公告》单位团体兑换要求一致。

  九、温馨提示

  预约时,请公众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兑换时,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请公众核对清楚预约枚数与兑换枚数是否一致,避免差错。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12号)执行。

  十、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分行普通纪念币发行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见附件4。

  附件1.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图案.doc

  附件2.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doc

  附件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doc

  附件4. 普通纪念币发行监督举报电话及预约记录查询地址.doc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京剧】获取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各银行预约入口(官网+app+微信)、图案及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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