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下载入口

导语 引才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参加引才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岗位详见正文!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748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下半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点此下载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6.报考教师岗位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中职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对于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先参加教师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2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3年8月29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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