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旅厅拟确定14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导语 好消息,新疆14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4家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乌鲁木齐市阿唛龙幻想乐园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果子沟景区

  3.塔城地区额敏县野果林景区

  4.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松海湾景区

  5.昌吉回族自治州华兴·悠游谷景区

  6.吐鲁番市鄯善县楼兰酒庄

  7.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米兰古城

  8.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唐安西都护府文化园

  9.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渭干河生态文化旅游景区

  10.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齐兰古城

  11.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孜汗无花果民俗文化旅游景区

  12.和田地区和田县约特干故城景区

  13.和田地区于田县库尔班·吐鲁木纪念馆

  14.喀什地区伽师县城中胡杨文化旅游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12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89303

  电子邮箱:xjwltziyuanchu@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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